202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施行。
危化品超载将被罚巨额罚款,那么多少算超载?又有谁来承担罚款?
//
#01
··
多少算超载
··
只要超过核定载质量,就算超载。
根据新法第六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不得超载。
“核定载质量”指的是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允许装载质量。危化品运输在法律上没有“差不多”的余地——实际装载量只要超过核定载质量,哪怕只多一斤,已经构成超载。
罐车特别说明: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应当与车辆的核定载质量相匹配。
如果罐体容积过大,即便没有装满,罐体允许的最大重量超过了核定载质量,同样属于违规。
//
#02
··
罚多少钱?
··
危化品超载面临“三罚并处”。
第一笔:新法专项罚款(10万-20万元)
根据新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超过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相比旧规的5万-10万元,罚款标准直接翻倍,且查实即罚,没有从轻空间。
第二笔:道路交通安全法罚款(200元-2000元)
超过核定载质量但未达30%,罚款200-500元,扣3分。
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罚款500-2000元,扣6分。
第三笔:运输单位主管人员罚款
车辆超载经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车队长、安全负责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危化品超载一次,最低面临10.2万元罚款(10万+200元),最高可达22.7万元(20万+2000元+5000元),公司和管理人员还可能被“双罚”。
//
#03
··
谁来承担罚款
··
多方可能共同担责,司机很难完全“免责”。
直接处罚对象是承运方。 公安机关查处超载时,处罚的直接对象是运输车辆所属的运输公司。
托运方同样可能被追责。 新法要求托运人不得要求承运人超载。如果查实是托运方强行要求,托运方同样面临法律责任。
司机很难“免责”。 很多司机认为“老板让拉的,出了事罚老板”。
但实际情况是:司机是超载行为的直接操作者,公安机关对司机个人同样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罚款+扣分);如果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司机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公司管理层也跑不掉。 新法的“双罚制”意味着:如果公司存在系统性超载问题,不仅公司被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将面临个人罚款。
找车找货,上阿运找货!
下载移动端
打开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