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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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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全国各地危险品车过路费收费明细(2025年最新)
一、收费基本原则1. 车型分类标准:危险品车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按轴数分为6类:车型/轴数特征/全国基础费率区间(元/公里)1类货车/2轴(车长<6m且总重<4.5吨)/0.40-0.502类货车/2轴(车长≥6m或总重≥4.5吨)/0.75-1.103类货车/3轴/1.05-1.554类货车/4轴/1.35-2.205类货车/5轴 | 1.65-2.606类货车/6轴及以上/1.75-2.652. 计费公式:   通行费 = 基础费率×里程 + 桥隧附加费 + 特殊路段费用(如适用)3. 危险品车特殊规定:   - 部分省份在基础费率上加收10%的风险附加费   - 部分地区对空载危险品罐车有特殊优惠(如江西5.5折)   - 节假日(春节、国庆等)多数省份禁止危险品车上高速二、全国32省收费标准明细(按区域划分)华北地区(5省)北京市1类:0.50元/公里;2类:1.50元/公里;3类:2.10元/公里;4类:2.70元/公里;5类:3.10元/公里;6类:3.40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节假日(春节、国庆)危险品车禁入高速天津市1类:0.55元/公里;2类:0.95元/公里;3类:1.55元/公里;4类:1.75元/公里;5类:2.05元/公里;6类:2.25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危险品车按普通货车标准收费,无统一附加费河北省1类:0.60元/公里;2类:1.31元/公里;3类:1.78元/公里;4类:2.32元/公里;5类:2.65元/公里;6类:2.90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节假日(春节、国庆)部分路段限行山西省1类:0.50元/公里;2类:0.75元/公里;3类:1.05元/公里;4类:1.35元/公里;5类:1.65元/公里;6类:1.95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内蒙古1类:0.33元/公里;2类:0.52元/公里;3类:1.05元/公里;4类:1.47元/公里;5类:1.66元/公里;6类:2.12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部分路段对危险品车有风险附加费(10%)东北地区(3省)辽宁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无危险品车额外附加费吉林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部分路段对危险品车有风险附加费(10%)黑龙江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华东地区(7省1市)上海市1类:0.50元/公里;2类:0.90元/公里;3类:1.35元/公里;4类:1.80元/公里;5类:2.10元/公里;6类:2.40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节假日(春节、国庆)危险品车禁入高速江苏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1元/公里;3类:1.321元/公里;4类:1.639元/公里;5类:1.675元/公里;6类:1.747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夜间(22:00-6:00)叠加5%优惠特殊:部分路段对危险品车有风险附加费(10%)浙江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1元/公里;3类:1.321元/公里;4类:1.639元/公里;5类:1.675元/公里;6类:1.747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2025年4月起)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安徽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1元/公里;3类:1.321元/公里;4类:1.639元/公里;5类:1.675元/公里;6类:1.747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福建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9元/公里;3类:1.49元/公里;4类:1.89元/公里;5类:2.19元/公里;6类:2.33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江西省1类:0.45元/公里;2类:1.08元/公里;3类:1.52元/公里;4类:2.10元/公里;5类:2.27元/公里;6类:2.61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空载三类、四类、六类罐车(ETC+赣通宝APP登记)享5.5折(2025年4月起)山东省- 1类:0.45元/公里;2类:0.82元/公里;3类:1.25元/公里;4类:1.70元/公里;5类:1.85元/公里;6类:2.06元/公里- ETC优惠:货车85折,夜间(22:00-6:00)大型货车0.62元/公里(白天0.82元)- 特殊:超限30%以上加价1-6倍中南地区(6省2区)河南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部分高速实施"递远递减"优惠,节假日(春节)限行湖北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6类ETC货车在麻安高速、保神高速享45%额外优惠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湖南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广东省珠三角六车道:0.60元/公里;粤东粤西四车道:0.45元/公里1类:0.40元/公里;2类:0.89元/公里;3类:1.49元/公里;4类:1.89元/公里;5类:2.19元/公里;6类:2.33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2025年10月起部分路段费率调整,六轴货车最高2.6元/公里广西- 1类:0.40-0.50元/公里;2类:0.89-1.13元/公里;3类:1.49-1.89元/公里;4类:1.89-2.33元/公里;5类:2.19-2.65元/公里;6类:2.33-2.90元/公里- ETC优惠:货车85折- 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海南省1类:0.50元/公里;2类:0.90元/公里;3类:1.35元/公里;4类:1.80元/公里;5类:2.10元/公里;6类:2.40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省内高速免费,但在燃油费中征收西南地区(5省1市)重庆市- 1类:0.50元/公里;2类:0.75元/公里;3类:1.05元/公里;4类:1.35元/公里;5类:1.65元/公里;6类:1.65元/公里- ETC优惠:货车85折- 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四川省1类:0.45元/公里;2类:0.75元/公里;3类:1.05元/公里;4类:1.35元/公里;5类:1.65元/公里;6类:1.65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山区路段有差异化收费,桥隧收费较高贵州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享8.6折);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4类货车额外8.6折特殊:医疗废物运输车辆20:00-8:00享4折优惠云南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9元/公里;3类:1.49元/公里;4类:1.89元/公里;5类:2.19元/公里;6类:2.33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跨省运输危险品车辆享5折(2025年10月起)特殊:桥隧收费较高,如昆明至嵩明段隧道每公里加收1.2元西藏1类:0.40元/公里;2类:0.70元/公里;3类:1.00元/公里;4类:1.30元/公里;5类:1.60元/公里;6类:1.90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西北地区(5省)陕西省1类:0.50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节假日(五一、清明等)危险品车禁行,民生保障车辆需办通行证甘肃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青海省1类:0.33-0.45元/公里;2类:0.56-0.79元/公里;3类:0.84-1.19元/公里;4类:1.12-1.59元/公里;5类:1.33-1.89元/公里;6类:1.54-2.19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全国费率洼地,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宁夏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新疆1类:0.40元/公里;2类:0.70元/公里;3类:1.00元/公里;4类:1.30元/公里;5类:1.60元/公里;6类:1.90元/公里ETC优惠:特种货物(含危险品)运输车辆"天山行记账卡"享64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三、全国优惠政策汇总1. ETC通用优惠:  全国95%以上省份对使用ETC的货车(含危险品车)实行85折优惠  部分地区(如江苏、山东)夜间通行额外优惠5%2. 空载优惠:   江西:空载三类、四类、六类罐车(ETC+赣通宝APP登记)享5.5折(2025年4月起)   全国:四轴以下空载货车通行费最高可降低20%(部分省份)3. 特殊车辆优惠:   云南:跨省运输危险品车辆享5折(2025年10月起)   贵州:医疗废物运输车辆20:00-8:00享4折   新疆:特种货物(含危险品)运输车辆"天山行记账卡"享64折四、特别注意事项1. 限行政策:全国性限行:春节、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如国庆10.1-10.8)多数省份禁止危险品车上高速区域性限行:陕西(五一假期)、北京(重大活动期间)等对危险品车实施禁行或限行时段性限行:部分省份对城区、隧道群等敏感区域实施限时通行(如22:00-6:00)2.申报要求:跨省运输危险品需提前向当地高速交警支队申请备案运输剧毒化学品需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部分省份(如江西)要求空载罐车在指定APP登记才能享受优惠五、查询建议1. 官方渠道:各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查询本省最新收费标准ETC发行方APP(如浙江"浙里办"、江西"赣通宝")可查询实时费率全国ETC服务平台(小程序)可查询跨省路线费用注*:以上信息截至2025年12月,各省政策可能随时调整,建议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收费标准和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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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全文如下。  建设交通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先行领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新时代做好交通工作的总抓手。为统筹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适度超前,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推动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建设任务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各项任务,为交通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  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满意度明显提高,支撑国家现代化建设能力显著增强;拥有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广泛的基础网,城乡区域交通协调发展达到新高度;基本形成“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旅客联程运输便捷顺畅,货物多式联运高效经济;智能、平安、绿色、共享交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城市交通拥堵基本缓解,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完善;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交通关键装备先进安全,人才队伍精良,市场环境优良;基本实现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交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基础设施规模质量、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智能化与绿色化水平位居世界前列,交通安全水平、治理能力、文明程度、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服务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人民享有美好交通服务。  二、基础设施布局完善、立体互联  (一)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以国家发展规划为依据,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统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以多中心、网络化为主形态,完善多层次网络布局,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立体互联,增强系统弹性。强化西部地区补短板,推进东北地区提质改造,推动中部地区大通道大枢纽建设,加速东部地区优化升级,形成区域交通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构建便捷顺畅的城市(群)交通网。建设城市群一体化交通网,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完善城市群快速公路网络,加强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立足促进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统筹安排城市功能和用地布局,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级配和结构合理的城市道路网,打通道路微循环,提高道路通达性,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提升步行、自行车等出行品质,完善无障碍设施。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加强充电、加氢、加气和公交站点等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三)形成广覆盖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促进交通建设与农村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与旅游资源富集区交通建设。大力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垦区林区交通发展,实现以交通便利带动脱贫减贫,深度贫困地区交通建设项目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推动资源丰富和人口相对密集贫困地区开发性铁路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具备旅游、农业作业、应急救援等功能的通用机场建设,加强农村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构筑多层级、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依托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世界级城市群,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海港枢纽、航空枢纽和邮政快递核心枢纽,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交通枢纽,推进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提高换乘换装水平,完善集疏运体系。大力发展枢纽经济。  三、交通装备先进适用、完备可控  (一)加强新型载运工具研发。实现3万吨级重载列车、时速250公里级高速轮轨货运列车等方面的重大突破。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研发,形成自主可控完整的产业链。强化大中型邮轮、大型液化天然气船、极地航行船舶、智能船舶、新能源船舶等自主设计建造能力。完善民用飞机产品谱系,在大型民用飞机、重型直升机、通用航空器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二)加强特种装备研发。推进隧道工程、整跨吊运安装设备等工程机械装备研发。研发水下机器人、深潜水装备、大型溢油回收船、大型深远海多功能救助船等新型装备。  (三)推进装备技术升级。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环保型交通装备及成套技术装备。广泛应用智能高铁、智能道路、智能航运、自动化码头、数字管网、智能仓储和分拣系统等新型装备设施,开发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提升国产飞机和发动机技术水平,加强民用航空器、发动机研发制造和适航审定体系建设。推广应用交通装备的智能检测监测和运维技术。加速淘汰落后技术和高耗低效交通装备。  四、运输服务便捷舒适、经济高效  (一)推进出行服务快速化、便捷化。构筑以高铁、航空为主体的大容量、高效率区际快速客运服务,提升主要通道旅客运输能力。完善航空服务网络,逐步加密机场网建设,大力发展支线航空,推进干支有效衔接,提高航空服务能力和品质。提高城市群内轨道交通通勤化水平,推广城际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行模式,打造旅客联程运输系统。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引导绿色公交出行,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出行。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  (二)打造绿色高效的现代物流系统。优化运输结构,加快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等“公转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推动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联运发展,推广跨方式快速换装转运标准化设施设备,形成统一的多式联运标准和规则。发挥公路货运“门到门”优势。完善航空物流网络,提升航空货运效率。推进电商物流、冷链物流、大件运输、危险品物流等专业化物流发展,促进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有机衔接,鼓励发展集约化配送模式。综合利用多种资源,完善农村配送网络,促进城乡双向流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物流组织模式,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三)加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化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专列、旅游风景道、旅游航道、自驾车房车营地、游艇旅游、低空飞行旅游等发展,完善客运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共享交通,打造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服务系统,实现出行即服务。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创新智慧物流营运模式。培育充满活力的通用航空及市域(郊)铁路市场,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稳步扩大短途运输、公益服务、航空消费等市场规模。建立通达全球的寄递服务体系,推动邮政普遍服务升级换代。加快快递扩容增效和数字化转型,壮大供应链服务、冷链快递、即时直递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智能收投终端和末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无人机(车)物流递送、城市地下物流配送等。  五、科技创新富有活力、智慧引领  (一)强化前沿关键科技研发。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对可能引发交通产业变革的前瞻性、颠覆性技术研究。强化汽车、民用飞行器、船舶等装备动力传动系统研发,突破高效率、大推力/大功率发动机装备设备关键技术。加强区域综合交通网络协调运营与服务技术、城市综合交通协同管控技术、基于船岸协同的内河航运安全管控与应急搜救技术等研发。合理统筹安排时速600公里级高速磁悬浮系统、时速400公里级高速轮轨(含可变轨距)客运列车系统、低真空管(隧)道高速列车等技术储备研发。  (二)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构建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深化交通公共服务和电子政务发展。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  (三)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交通行业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实验室、试验基地、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大资源开放共享力度,优化科研资金投入机制。构建适应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标准有效供给。  六、安全保障完善可靠、反应快速  (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提升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推进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监测检测,提高养护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增强设施耐久性和可靠性。强化载运工具质量治理,保障运输装备安全。  (二)完善交通安全生产体系。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健全交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建立交通装备、工程第三方认证制度。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评估。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科技兴安能力,加强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建立自然灾害交通防治体系,提高交通防灾抗灾能力。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三)强化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综合交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和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装备、设施、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国际应急救援合作。强化应急救援社会协同能力,完善征用补偿机制。  七、绿色发展节约集约、低碳环保  (一)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岸线、空域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用地用海用岛效率。加强老旧设施更新利用,推广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推进邮件快件包装绿色化、减量化,提高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推进交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二)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治理,有效防治公路运输大气污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控制标准及船舶排放区要求,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降低交通沿线噪声、振动,妥善处理好大型机场噪声影响。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理念。  (三)强化交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实施生态修复、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推进生态选线选址,强化生态环保设计,避让耕地、林地、湿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建设绿色交通廊道。  八、开放合作面向全球、互利共赢  (一)构建互联互通、面向全球的交通网络。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为主体,推进与周边国家铁路、公路、航道、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海运、民航的全球连接度,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航运中心,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拓展国际航运物流,发展铁路国际班列,推进跨境道路运输便利化,大力发展航空物流枢纽,构建国际寄递物流供应链体系,打造陆海新通道。维护国际海运重要通道安全与畅通。  (二)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吸引外资进入交通领域,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协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鼓励国内交通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运输市场合作,打造世界一流交通企业。  (三)深化交通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合作深度与广度,形成国家、社会、企业多层次合作渠道。拓展国际合作平台,积极打造交通新平台,吸引重要交通国际组织来华落驻。积极推动全球交通治理体系建设与变革,促进交通运输政策、规则、制度、技术、标准“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参与交通国际组织事务框架下规则、标准制定修订。提升交通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九、人才队伍精良专业、创新奉献  (一)培育高水平交通科技人才。坚持高精尖缺导向,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交通一线创新人才,支持各领域各学科人才进入交通相关产业行业。推进交通高端智库建设,完善专家工作体系。  (二)打造素质优良的交通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交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构建适应交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交通干部队伍。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注重专业能力培养,增强干部队伍适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要求的能力。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国际交通组织人才培养。  十、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一)深化行业改革。坚持法治引领,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推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定修订。不断深化铁路、公路、航道、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国家铁路企业股份制改造、邮政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统筹制定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强化规划协同,实现“多规合一”、“多规融合”。  (二)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市场治理规则,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破除区域壁垒,防止市场垄断,完善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交通市场体系。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扩大社会参与。健全公共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鼓励交通行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规范自律,拓宽公众参与交通治理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监督机制。  (四)培育交通文明。推进优秀交通文化传承创新,加强重要交通遗迹遗存、现代交通重大工程的保护利用和精神挖掘,讲好中国交通故事。弘扬以“两路”精神、青藏铁路精神、民航英雄机组等为代表的交通精神,增强行业凝聚力和战斗力。全方位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素养,引导文明出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推动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大幅提升。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统筹协调的交通强国建设实施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军地互动,整体有序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风险可控的资金保障和运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保障制度,鼓励采用多元化市场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强国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加强实施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对交通强国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科学制定配套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自然资源、环保、财税、金融、投资、产业、贸易等政策与交通强国建设相关政策协同,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合理规划交通强国建设进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先行先试。交通运输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建立交通强国评价指标体系,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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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解读
交通运输部会同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当前危货运输行业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现从以下维度进行专业解读:​​一、政策背景与制定必要性​​​​事故防控需求​​:近年危货运输一般事故频发,暴露出现行管理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等方面的不足。​​法规体系完善​​:整合《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上位法要求,填补行业专项管理空白。​​技术发展推动​​:适应智能监控、电子运单等新技术应用场景,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的法律支撑。​​二、核心内容亮点​​​​责任体系重构​​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的18项具体职责(如第17条法定7项职责)。实行"两类人员"(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强制考核制度,6个月内须参加考核(第10条)。​​管理机制创新​​双重预防机制:要求企业每年开展全面风险评估(第67条),每月隐患排查(第68条),建立隐患治理档案(第69条)。动态监控升级: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第61条),设置超速/疲劳驾驶预警值(第62条),数据保存不少于6个月(第65条)。​​关键环节管控​​人员管理:驾驶员聘用设置7类禁止情形(第19条),每年24学时强制培训(第22条),定期心理疏导(第26条)。车辆管理:建立"一车一档"技术档案(第29条),罐式车辆需定期检验(第31条),禁止挂靠经营(第27条)。运输过程:电子运单需与实际运输一致(第58条),常压罐车需在适装介质范围内承运(第54条)。​​三、行业影响分析​​​​合规成本增加​​:30辆车以上企业需设专职机构(第8条),安全生产费用按营收1.5%提取(第14条),预计中小型企业面临转型压力。​​技术升级需求​​:动态监控平台、智能视频设备等信息化投入将成为标配,行业数字化进程加速。​​市场格局重塑​​:新规将淘汰不合规运力,具有标准化管理能力的头部企业将获得更大市场份额。​​四、落地实施建议​​​​制度建设路径​​参考6个附件模板(如附件1从业人员管理制度),3个月内完成制度修订。重点建立风险辨识清单(建议采用LEC评价法)、隐患治理台账等配套文件。​​执行要点提示​​人员管理:建立驾驶员心理评估机制,运用AI面试筛查职业禁忌。车辆管理:开发电子档案系统,实现罐体检验到期自动预警。运输监控:将电子运单系统与动态监控平台对接,实现违规自动拦截。​​过渡期应对策略​​现有挂靠车辆6个月内完成产权明晰化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危货车辆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加装。该《规范》通过构建"制度-人员-设备-过程"全链条管理体系,标志着危货运输行业进入精准化监管时代。建议企业参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指标》开展对标建设,将合规要求转化为核心竞争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础第三章 安全生产职责第四章 安全生产制度从业人员管理,车辆和设备管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其他安全生产制度第五章 运输管理基础作业规范,电子运单管理,动态监控第六章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第七章 附  则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危货运输企业)。第三条 危货运输企业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危货运输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车辆)技术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第四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础第七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抓好企业内部安全管理。  第八条 自有30辆(含)以上危货车辆的危货运输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自有30辆以下危货车辆的危货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危货车辆(挂车除外)不足30辆的,配备至少1人;30辆(含)至100辆的,配备至少2人;100辆(含)至300辆的,配备至少3人;300辆(含)以上的,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鼓励危货运输企业配备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第九条 危货运输企业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不得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十条 危货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货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有效注册。危货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个月内参加安全考核,并在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年内考核合格。第十一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周期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十二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危货运输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危险品运输找危司机安全例会至少每月召开1次,部署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部署安排阶段性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安全重大问题。危货运输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召开安全例会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分析和通报。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例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6个月。第十四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依据有关规定,按照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5%的比例确定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费用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专项核算。企业同时开展两项及两项以上以营业收入为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依据的业务,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一)完善、改造、维护安全运营设施设备支出,包括危货运输设施设备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运输设施设备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以及具有行驶记录和卫星定位功能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购置、安装和使用等支出;(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相关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以及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定校准支出;(十)承运人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十一)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新建和投产不足一年的危货运输企业,当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据实列支,年末以当年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第三章 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五条 危货运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应当包括:(一)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标准;(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标准;(三)内设机构、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标准;(四)其他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标准。第十六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危货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的责任。企业党组织、工会、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七条 危货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八条 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企业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四章 安全生产制度第一节 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九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要点参考附件1),明确从业人员录用条件。驾驶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危货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危货车辆:(一)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二)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三)最近3个完整计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四)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36个月内有驾驶营运机动车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记录超速违法行为的;(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六)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二十条 危货运输企业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个学时不得少于45分钟)。第二十二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要点参考附件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每季度应当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人每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个学时不得少于45分钟)。危货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和督促本企业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每月分析从业人员发生的违法违规信息和事故信息,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第二十三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类别、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课时、培训方式、授课人、授课机构、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结果等。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保存至相关从业人员离职后12个月;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第二十四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履职情况、违法违规情况以及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考核记录。考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6个月。第二十五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及时更新。从业人员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体检表、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结果、交通事故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内部奖惩、诚信考核结果、每年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等。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企业,还应当对驾驶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第二十六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关注从业人员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危货运输企业应当督促驾驶员及时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驾驶员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审验、换证。危货运输企业应当为驾驶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行为。第二节 车辆和设备管理第二十七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标准要求且与承运危险货物运输条件相匹配的车辆、设备进行运输。禁止危货车辆挂靠经营。危货运输企业禁止使用车辆技术等级未达一级,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检验检测合格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设施设备等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业务。第二十八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第二十九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危货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要点参考附件3),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选配、更新和报废管理,车辆维护维修,随车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标志牌、安全标示牌、辐射监测仪器等配备要求等。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危货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危货车辆转移所有权或者车籍地时,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危货车辆技术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基本信息,机动车检验检测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等记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等。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以下简称罐式车辆)技术档案还应包括:罐体合格证、罐体安全附件质量证明文件、罐体使用说明书、罐体出厂检测报告、罐体定期检测报告、罐体维护维修记录等。第三十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危货车辆维护制度。危货运输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危货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维护正常。危货车辆日常维护由危货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危货运输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车辆维护作业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汽车维护的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危货运输企业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危货车辆及罐式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危货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前款规定专用车辆的牵引车和其他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第三十一条 使用罐式车辆从事危货运输的企业,应当选购取得罐体出厂合格证书的罐式车辆。日常使用中,应当委托市场监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公布的具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罐检机构)名录中的罐检机构对罐式车辆罐体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逾期未检验的罐体禁止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装载危险货物的常压罐式车辆罐体的重大维修、改造,应当委托具备罐体生产资质的企业实施,并通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维修、改造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属于特种设备的,还应当满足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第三十二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等要求为危货车辆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运输毒性物质的专用车辆,危货运输企业还应当为驾驶员和押运人员配备与所载运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化学防护服等。运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腐蚀性物质、危害环境物质等危险货物的车辆,危货运输企业还应当按要求随车配备防爆铲和下水道口封堵器具。第三十三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的购买、配备、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更新管理。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排查并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确保应急安全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第三十四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落实车辆检验检测和年度审验相关要求,及时对车辆进行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第三十五条 危货运输企业所属危货车辆变更使用性质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确保在交通运输、公安登记的信息一致。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机动车强制报废法规标准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危货车辆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和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第三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三十六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危货车辆驾驶员行车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车辆及设备技术状况检查,电子运单使用、车辆故障报备、行车安全操作,运输途中停车安全防范等。第三十七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危货车辆和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和设备的检查要求和程序,车辆返修和复检程序,设备定期检定和更新程序等。第三十八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动态监控平台的检修和维护要求,动态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流程,违法违规信息汇总分析、报送及处理要求等。第三十九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安全运营实际需求,制定其他相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四节 应急处置第四十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针对本企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点参考附件4),组织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并在应急救援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及时修订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发生重大变化;(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六)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七)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第四十一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要点参考附件5),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估、修订与更新等工作。第四十二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落实与本企业相对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及装备配备,强化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根据本企业的事故风险特点,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在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第四十三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根据应急预案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企业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按照规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运输企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本企业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企业所属地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第五节 其他安全生产制度第四十四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绩效目标,建立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要点参考附件6)。第四十五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自有或租赁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制定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停车场地配备的相关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救援设施设备,督促驾驶员按照规划的停车位停放危货车辆,定期开展停车场地巡检管理。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危货车辆停车场监控和管理。第四十六条 危货运输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或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第四十七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对相关事故做好分析处理。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分析本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深入查找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并落实针对性预防措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货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第五章 运输管理第一节 基础作业规范第四十八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依法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装卸货作业现场双方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明确托运人应向危货运输企业提供托运清单及安全技术说明书。装货人交付运输后、收货人收货前的运输过程中,危货运输企业不得擅自充装危险货物,为保障运输安全确需装载、充装的,应当严格执行装载或充装查验、记录制度,并在托运人的指导下作业。第四十九条 危货运输企业在运输前,应当对危货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箱)及相关设备的技术状况,以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第五十条 鼓励危货运输企业在开展新业务(新路线)前进行实际运输线路风险评估,识别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第五十一条 危货运输企业在起运前,应当对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运输安全告知,防止驾驶员和押运人员酒后、吸毒、带病、严重疲劳、上岗前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督促驾驶员做好出车前检查。第五十二条 危货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在起运前,应当对随车携带的证件、单据进行核查,对承运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进行外观检查,应当对危货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随车应急救援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等的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影响运输安全的隐患。应当确保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关闭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关闭状态。如发现存在影响运输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企业相关负责人员报告,企业视情调整或停止运输任务,确保运输安全。车辆例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灭火器、导静电装置、标志牌、安全标示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电子运单和运输文件、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等。第五十三条 危货车辆应当安装、悬挂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牌,确保标志牌清洁、完好、无遮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爆炸品,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车辆还应当安装、粘贴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安全标示牌。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或者危险废物时,还应当随车携带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单证报告。第五十四条 危货运输企业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在罐式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和罐式车辆罐体定期检验报告中罐体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承运;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上限定的介质承运。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运输危险货物,不得超载。第五十五条 从事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驾驶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危货车辆需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危货运输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限行规定;对于确需通行禁限行区域的,应经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危货车辆违法被执法部门扣留的,危货运输企业应配合做好转运工作。第五十六条 危货车辆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可依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填报)。危货车辆运输危险货物时,填报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检查记录。危货车辆空车行驶、运输普通货物或从事维修、检验等活动的,应当在行车日志中进行相应的备注说明。第二节 电子运单管理第五十七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电子运单制作和动态管理规程。电子运单制作人员应依据托运人的托运清单和安全技术说明书,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相关规定制作电子运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对于同一个趟次危险货物运输涉及多个托运人(装货人)或收货人,且需要体现中间装卸信息的,需填写电子运单附页。危货运输企业填报和管理电子运单时,应填写托运人、装货人、收货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事罐式运输的,应在电子运单上填报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或罐箱的相关信息。第五十八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督促危货车辆驾驶员或押运人员及时更新运输过程中电子运单各节点状态,保持电子运单填报信息与实际运输情况相一致。第五十九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加强电子运单填报管理,不得出现如下情形:(一)运输危险货物,未制作及派发电子运单;(二)电子运单二维码无效(除系统异常情况外);(三)电子运单中运输企业、车辆、罐体、驾驶员及押运人员、起讫地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驾驶员、押运人员均同时持有驾驶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并交替驾驶情形除外;(四)电子运单中“货物信息”栏的联合国编号、正式运输名称、类别及项别、包装类别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JT/T617.3)不一致。第六十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对异常电子运单、有轨迹无电子运单等不合规情况实时监测并及时处置。第三节 动态监控第六十一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具有行驶记录和卫星定位功能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以下简称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危货运输企业应当确保本企业危货车辆安装符合规定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装置存在的故障,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车辆,危货运输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对恶意人为干扰、屏蔽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信号、破坏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篡改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数据的人员,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严肃处理。第六十二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建立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危货运输企业应当确保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正常使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限速、行驶时间等实际情况,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中设置监控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的预警值和报警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危货运输企业应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根据车辆数量配备相应的专职动态监控人员。第六十三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危货车辆交通违法动态监控信息处理制度,及时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动态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对存在交通违法、违规信息的驾驶员,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及时给予相应处理。第六十四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危货车辆交通违法动态监控信息分析制度。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危货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质量问题、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行为进行汇总分析。对多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应当作为监控和安全培训教育的重点对象。对情节严重的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第六十五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企业动态监控管理台账,记录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和违法驾驶及处理情况信息。危货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6个月。第六十六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两客一危”车辆分类分级赋码规则等要求,加强对红码和黄码车辆的精准管理,有效管控安全风险。第六章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第六十七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风险辨识评估,按安全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第六十八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企业管理规定,对企业合规性、从业人员、车辆和设备、日常管理、基础设施、运输路线等涉及的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和特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危货运输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危货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依据方案按时进行整改;对于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自身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危货运输企业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据相关要求进行处置。第六十九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当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隐患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排查治理人员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保存期限应不少于36个月。第七十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每月对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对长期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深入分析,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第七十一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奖举报机制等制度,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第七十二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对相关部门通报抄送的事故、违法及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当及时落实整改。第七十三条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按照《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治并如实记录建档。第七章 附  则第七十四条 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非经营性活动的企业可参照本规范执行。第七十五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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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危运人的“至暗时刻”:急用钱,运费全卡在外面
做危险品运输这行,老板们最头疼的除了找货源、保安全,恐怕就是“钱”的事儿——货送了,运费却迟迟收不回;月底对账,一堆纸质单据理得人头晕;偶尔还遇到“说好付现金,到地方却变卦”的糟心情况。但要是用上线上支付,这些麻烦事儿能少一大半,对企业来说可不是“图个新鲜”,而是真金白银的利益保障。先说说最实在的“收钱快”。以前跑一趟长途危运,卸完货要等货主走流程、批单据,运费少则三四天、多则一两周才能到账,要是遇到货主资金紧张,拖个把月也是常事。这笔钱压在外面,企业要垫付油费、过路费、司机工资,现金流很容易“卡脖子”。但线上支付不一样,只要货主确认收货没问题,点击付款,运费当天就能到企业账户,快的甚至几分钟就到账。就像咱们平时网购付款一样,钱不压账,企业手里有了活钱,再接新订单、给车辆做保养都不用犯难,资金周转效率能提一大截。再聊聊“对账省劲儿”。危运企业一年跑几百上千单,每单的运费、垫付的杂费、优惠折扣都不一样,以前靠纸质收据、Excel表格记账,月底对账要对着一堆单子核半天,稍有疏忽就容易算错——少记一笔运费、多算一次杂费,都是真金白银的损失。线上支付就没这问题,每一笔交易都有电子账单,谁付的钱、付了多少、对应哪一单货,时间、金额、订单号清清楚楚,系统还能自动汇总成报表。月底对账时,打开后台一看就明明白白,不用再熬夜翻单据、对数字,财务人员能省出更多时间盯合规、控成本,也少了“算错账”的风险。更重要的是“风险低”。危险品运输涉及的运费往往不是小数目,以前用现金或私人转账,万一遇到货主赖账,手里只有一张收据,维权时证据不足;要是遇到假钞、转账转错账户,更是“哑巴吃黄连”。线上支付有明确的交易记录,每一笔付款都有平台背书,货主想赖账都难——电子账单、付款凭证随时能调出来,真有纠纷时,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证据。而且正规平台的线上支付都有安全加密,不用担心钱被挪用、账户被盗,比私下收现金、转私人账户安全多了,企业不用再为“钱能不能安全到账”提心吊胆。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的——“方便管理”。危运企业常有多个司机跑不同线路,以前司机代收运费,回来再交回公司,中间可能出现“运费被挪用”“钱数对不上”的问题,管理起来很麻烦。用线上支付,货主直接把运费付到企业账户,司机不用经手现金,既避免了司机私吞或弄丢运费的风险,也不用企业再花时间跟司机对账。企业在后台就能实时看到每笔运费的到账情况,哪个订单结了款、哪个还没结,一目了然,管理效率高多了。对危险品运输企业来说,线上支付从来不是“赶时髦”的选择,而是能解决“收钱慢、对账难、风险高、管理乱”的实用工具。它让资金周转更快、账目更清晰、交易更安全,帮企业把精力从“盯着钱”转移到“做好业务、保好安全”上——毕竟对危运企业来说,少操心钱的事,才能更专心把运输生意做稳、做大。现在不少行业都在用,像物流圈里,有些平台专门针对货运场景做了线上支付功能,就拿咱们危司机平台来说,就有专门适配危险品运输的线上支付系统,能帮企业解决不少收钱、管钱的麻烦。多种支付方式:危司机平台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常见的支付方式,货主和司机可以根据自己的使用习惯进行选择,方便快捷地完成支付操作。资金安全保障:平台采用银行监管的运费结算模式,确保资金安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电子钱包功能:平台内置电子钱包功能,支持在线充值和提现,用户可以自行查看收支明细,清晰了解每一笔资金的流向,便于财务管理。提高收款效率:通过线上支付,避免了传统现金交易或线下转账的繁琐流程,司机在完成运输任务后能够及时收到运费,无需等待长时间的结算周期,提高了资金的周转效率。便捷的运费管理:多种支付方式方便货主和司机进行运费管理。线上支付,上危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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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
危司机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