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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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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全国各地危险品车过路费收费明细(2025年最新)
一、收费基本原则1. 车型分类标准:危险品车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执行,按轴数分为6类:车型/轴数特征/全国基础费率区间(元/公里)1类货车/2轴(车长<6m且总重<4.5吨)/0.40-0.502类货车/2轴(车长≥6m或总重≥4.5吨)/0.75-1.103类货车/3轴/1.05-1.554类货车/4轴/1.35-2.205类货车/5轴 | 1.65-2.606类货车/6轴及以上/1.75-2.652. 计费公式:   通行费 = 基础费率×里程 + 桥隧附加费 + 特殊路段费用(如适用)3. 危险品车特殊规定:   - 部分省份在基础费率上加收10%的风险附加费   - 部分地区对空载危险品罐车有特殊优惠(如江西5.5折)   - 节假日(春节、国庆等)多数省份禁止危险品车上高速二、全国32省收费标准明细(按区域划分)华北地区(5省)北京市1类:0.50元/公里;2类:1.50元/公里;3类:2.10元/公里;4类:2.70元/公里;5类:3.10元/公里;6类:3.40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节假日(春节、国庆)危险品车禁入高速天津市1类:0.55元/公里;2类:0.95元/公里;3类:1.55元/公里;4类:1.75元/公里;5类:2.05元/公里;6类:2.25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危险品车按普通货车标准收费,无统一附加费河北省1类:0.60元/公里;2类:1.31元/公里;3类:1.78元/公里;4类:2.32元/公里;5类:2.65元/公里;6类:2.90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节假日(春节、国庆)部分路段限行山西省1类:0.50元/公里;2类:0.75元/公里;3类:1.05元/公里;4类:1.35元/公里;5类:1.65元/公里;6类:1.95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内蒙古1类:0.33元/公里;2类:0.52元/公里;3类:1.05元/公里;4类:1.47元/公里;5类:1.66元/公里;6类:2.12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部分路段对危险品车有风险附加费(10%)东北地区(3省)辽宁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无危险品车额外附加费吉林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部分路段对危险品车有风险附加费(10%)黑龙江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华东地区(7省1市)上海市1类:0.50元/公里;2类:0.90元/公里;3类:1.35元/公里;4类:1.80元/公里;5类:2.10元/公里;6类:2.40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节假日(春节、国庆)危险品车禁入高速江苏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1元/公里;3类:1.321元/公里;4类:1.639元/公里;5类:1.675元/公里;6类:1.747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夜间(22:00-6:00)叠加5%优惠特殊:部分路段对危险品车有风险附加费(10%)浙江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1元/公里;3类:1.321元/公里;4类:1.639元/公里;5类:1.675元/公里;6类:1.747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2025年4月起)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安徽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1元/公里;3类:1.321元/公里;4类:1.639元/公里;5类:1.675元/公里;6类:1.747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福建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9元/公里;3类:1.49元/公里;4类:1.89元/公里;5类:2.19元/公里;6类:2.33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江西省1类:0.45元/公里;2类:1.08元/公里;3类:1.52元/公里;4类:2.10元/公里;5类:2.27元/公里;6类:2.61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空载三类、四类、六类罐车(ETC+赣通宝APP登记)享5.5折(2025年4月起)山东省- 1类:0.45元/公里;2类:0.82元/公里;3类:1.25元/公里;4类:1.70元/公里;5类:1.85元/公里;6类:2.06元/公里- ETC优惠:货车85折,夜间(22:00-6:00)大型货车0.62元/公里(白天0.82元)- 特殊:超限30%以上加价1-6倍中南地区(6省2区)河南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部分高速实施"递远递减"优惠,节假日(春节)限行湖北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6类ETC货车在麻安高速、保神高速享45%额外优惠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湖南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广东省珠三角六车道:0.60元/公里;粤东粤西四车道:0.45元/公里1类:0.40元/公里;2类:0.89元/公里;3类:1.49元/公里;4类:1.89元/公里;5类:2.19元/公里;6类:2.33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2025年10月起部分路段费率调整,六轴货车最高2.6元/公里广西- 1类:0.40-0.50元/公里;2类:0.89-1.13元/公里;3类:1.49-1.89元/公里;4类:1.89-2.33元/公里;5类:2.19-2.65元/公里;6类:2.33-2.90元/公里- ETC优惠:货车85折- 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海南省1类:0.50元/公里;2类:0.90元/公里;3类:1.35元/公里;4类:1.80元/公里;5类:2.10元/公里;6类:2.40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省内高速免费,但在燃油费中征收西南地区(5省1市)重庆市- 1类:0.50元/公里;2类:0.75元/公里;3类:1.05元/公里;4类:1.35元/公里;5类:1.65元/公里;6类:1.65元/公里- ETC优惠:货车85折- 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四川省1类:0.45元/公里;2类:0.75元/公里;3类:1.05元/公里;4类:1.35元/公里;5类:1.65元/公里;6类:1.65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山区路段有差异化收费,桥隧收费较高贵州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享8.6折);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4类货车额外8.6折特殊:医疗废物运输车辆20:00-8:00享4折优惠云南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9元/公里;3类:1.49元/公里;4类:1.89元/公里;5类:2.19元/公里;6类:2.33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跨省运输危险品车辆享5折(2025年10月起)特殊:桥隧收费较高,如昆明至嵩明段隧道每公里加收1.2元西藏1类:0.40元/公里;2类:0.70元/公里;3类:1.00元/公里;4类:1.30元/公里;5类:1.60元/公里;6类:1.90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西北地区(5省)陕西省1类:0.50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节假日(五一、清明等)危险品车禁行,民生保障车辆需办通行证甘肃省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青海省1类:0.33-0.45元/公里;2类:0.56-0.79元/公里;3类:0.84-1.19元/公里;4类:1.12-1.59元/公里;5类:1.33-1.89元/公里;6类:1.54-2.19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全国费率洼地,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宁夏1类:0.45元/公里;2类:0.84元/公里;3类:1.26元/公里;4类:1.68元/公里;5类:1.96元/公里;6类:2.24元/公里ETC优惠:货车85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新疆1类:0.40元/公里;2类:0.70元/公里;3类:1.00元/公里;4类:1.30元/公里;5类:1.60元/公里;6类:1.90元/公里ETC优惠:特种货物(含危险品)运输车辆"天山行记账卡"享64折特殊: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无额外附加费三、全国优惠政策汇总1. ETC通用优惠:  全国95%以上省份对使用ETC的货车(含危险品车)实行85折优惠  部分地区(如江苏、山东)夜间通行额外优惠5%2. 空载优惠:   江西:空载三类、四类、六类罐车(ETC+赣通宝APP登记)享5.5折(2025年4月起)   全国:四轴以下空载货车通行费最高可降低20%(部分省份)3. 特殊车辆优惠:   云南:跨省运输危险品车辆享5折(2025年10月起)   贵州:医疗废物运输车辆20:00-8:00享4折   新疆:特种货物(含危险品)运输车辆"天山行记账卡"享64折四、特别注意事项1. 限行政策:全国性限行:春节、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如国庆10.1-10.8)多数省份禁止危险品车上高速区域性限行:陕西(五一假期)、北京(重大活动期间)等对危险品车实施禁行或限行时段性限行:部分省份对城区、隧道群等敏感区域实施限时通行(如22:00-6:00)2.申报要求:跨省运输危险品需提前向当地高速交警支队申请备案运输剧毒化学品需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部分省份(如江西)要求空载罐车在指定APP登记才能享受优惠五、查询建议1. 官方渠道:各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查询本省最新收费标准ETC发行方APP(如浙江"浙里办"、江西"赣通宝")可查询实时费率全国ETC服务平台(小程序)可查询跨省路线费用注*:以上信息截至2025年12月,各省政策可能随时调整,建议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收费标准和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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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油车司机饭碗不保!电动重卡进入危运行业
电动重卡扎堆冲进危运市场,不少油车个体户心里发慌。毕竟电车的电费成本比油费低太多,运价直接能比油车少四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同样的货、同样的路,货主挑便宜的选天经地义,油车要是跟着打价格战,纯属自寻死路。除了运价优势,电车的政策红利还不少。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这些化工物流密集的地方,多数城市对电动重卡全天候不限行,啥时候出车都方便;全国联网高速的通行费还能享5折优惠,又省了一笔开支。表面看,油车司机好像被架在了火上烤。不过,咱跑危运的老司机大多不慌,直言:运价再低也没用,货源才是王道!首先,电车能碰的货源就那么点“轻活”。2026年7月1日实施的新国标早划死了红线,电动重卡只能拉2类不燃气体和9类杂项危险品,像汽油、甲醇这类3类易燃液体,硫酸、盐酸这类8类腐蚀性物质,还有有毒物质这些“硬菜”,电车想拉都没资格。而咱行业里真金白银的核心货源,恰恰是这些高危品类——3类易燃液体占危险品运输总量的32.6%,8类腐蚀性物质占19.8%,加起来过半了。这些货源才是支撑咱油车司机赚钱的根本,电车根本插不上手。其次,货主选运输,认的不只是低价,更认靠谱和安全。咱开油车跑危运的,谁手里没几个合作多年的老主顾?这些货主发的都是高危品,最怕运输出岔子,宁愿多花点钱找熟悉的、有经验的油车司机,也不敢随便选低价的电车队伍。就像山东跑化工专线的王师傅说的:“我跟一家农药厂合作五年,从来没出过一次延误和安全问题,他们哪怕多付200块运费,也指定要我拉。电车再便宜,货主不敢赌啊!”而且正规货主都清楚,高危品运输出了事,损失可不是一星半点,靠谱的合作关系比几块钱的运价差重要多了。再者,电车有天生的短板,好多货源场景它根本覆盖不了。电动重卡满电续航大多就200-300公里,跑长途干线动辄上千公里,中途得充好几次电,光充电就要耗一两小时,效率低得离谱。像西北、西南那些山区化工园区的货源,路远还没充电桩,电车去了就是“趴窝”的命,只能靠咱油车跑。还有些紧急调运的货源,要的就是时效,油车加个油几分钟就能走,电车充电的功夫,订单早被别人抢了。要是手里没稳定货源,也别瞎转悠蹲群爬楼,直接上危博小程序找!这平台专门做危化品找车找货,不用加十几个冗余社群刷信息,打开定位就能看到周边合规货源,还能一键筛选,省了咱爬楼筛选的功夫。找到合适的货源后能直接一键拨号联系货主,没有中间环节,减少空跑,多赚一笔返程费。好多之前没稳定货源的兄弟,在这上面都对接上了长期合作的货主,饭碗直接稳住了。其实对油车司机来说,不用盯着电车的低价瞎焦虑。与其跟着打价格战把自己利润压没,不如守好自己的核心货源。把老主顾维护好,多积累靠谱的货主资源,专注跑电车干不了的高危品类、长途线路,根本不用担心被替代。说到底,危运行业拼到最后,拼的不是谁运价低,而是谁能拿到稳定、优质的货源。电车能分走的只是一小部分边缘货源,真金白银的核心市场还在咱油车司机手里。只要手里有靠谱的货源,饭碗就稳如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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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出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三条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单位,包括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单位。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四条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分别列明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第六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登记制度,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第二章税率第八条增值税法第十条第四项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货物,以及国务院规定的视同出口的货物。第九条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跨境销售下列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一)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二)向境外单位转让的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三)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第十条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第三章应纳税额第十一条增值税法第十六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其他具有进项税额抵扣功能的扣税凭证。第十二条纳税人凭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三)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不动产取得的完税凭证上列明的增值税税额;(四)购进农产品时,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从销售方取得的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列明或者包含的增值税税额。第十三条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第十四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多缴税款的,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或者按规定申请退还。第十五条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产生的消费税;(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四)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第十六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第十七条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在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时,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日或者当月1日有效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确定折合率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第十八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法第二十条规定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按顺序依照下列方法核定销售额:(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公式中成本利润率为10%,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行业成本利润实际情况调整成本利润率。第十九条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等情形。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所称非正常损失项目,包括:(一)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与之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本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燃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光伏发电、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等。本条例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第二十条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增值税法所称个人消费。第二十一条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适时研究和评估购进贷款服务利息及相关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政策执行效果。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非应税交易(以下统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发生增值税法第三条至第五条以外的经营活动,并取得与之相关的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二)不属于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第二十三条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第二十四条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发生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的,应当将对应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对应的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第二十五条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统称长期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下统称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的,属于用作混合用途的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依照增值税法和下列规定处理:(一)原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购进时先全额抵扣进项税额,此后在用于混合用途期间,根据调整年限计算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对应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逐年调整。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二十六条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生产者,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第二十七条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机构,包括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第二十八条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第二十九条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所称托儿所、幼儿园,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取得托育或者学前教育资格的机构,其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有关收费标准规定以内的保育费、保育教育费;养老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专门为残疾人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第三十条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所称学校,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提供学历教育的机构,以及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第三十一条增值税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所称门票收入,是指第一道门票收入。第三十二条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第三十三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适时研究和评估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效果,对不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优惠政策,及时报请国务院予以调整完善。第五章征收管理第三十四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为纳税人;其他情形下,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为纳税人。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交易,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五条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内不动产,有境内代理人的,由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第三十六条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期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并自办理登记的当期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第三十七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交易的购买方为自然人;(二)应税交易免征增值税;(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作废处理或者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进行作废处理或者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第三十九条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是指应税交易完成的当日,即货物发出、服务完成、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者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日。第四十条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是指货物发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者不动产转让完成的当日。第四十一条纳税人出口货物,报关出口日期早于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出口的当日。第四十二条增值税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所称经省级以上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但不在同一县(市、区、旗)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第四十三条下列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一)小规模纳税人;(二)一般纳税人中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三)国务院税务、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纳税人。第四十四条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第四十五条下列情形应当按规定预缴税款:(一)跨地级行政区(直辖市下辖县区)提供建筑服务;(二)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三)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项目;(四)转让或者出租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旗)内的不动产;(五)油气田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预缴税款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六条经省级以上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批准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的,批准部门可以规定由分支机构预缴税款。第四十七条纳税人出口货物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下统称出口业务),依照增值税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报办理退(免)税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出口退税率,通过免抵退税办法或者免退税办法计算退(免)税额,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退(免)税。免抵退税办法,是指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免退税办法,是指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第四十八条纳税人适用退(免)税、免征增值税的出口业务,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申报;逾期未申报的,按照视同向境内销售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以委托方式出口货物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委托代理出口手续,由委托方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免征增值税或者缴纳增值税;未办理委托代理出口手续的,由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第四十九条纳税人适用退(免)税的出口业务,可以放弃退(免)税,选择免征增值税或者缴纳增值税,自放弃退(免)税之日次月起,适用退(免)税的出口业务免征增值税或者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的出口业务,可以放弃免征增值税,选择缴纳增值税,自放弃免征增值税之日次月起,适用免征增值税的出口业务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放弃退(免)税或者免征增值税的出口业务,在36个月内不得再次适用退(免)税或者免征增值税。第五十条办理退(免)税的出口业务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的,纳税人应当缴回已退(免)税款。第五十一条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第五十二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获取与出口税收征收管理相关的物流、报关、货物运输代理、资金结算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提供。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用于税收征收管理以外的用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提前退税、多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调整。第六章附则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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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40岁后体力“断崖式”下降?做好两件事,轻松保持好状态
你是否感觉过了某个年龄,体力明显不如从前?年轻时跑步、爬楼轻轻松松,如今稍一活动就气喘吁吁、浑身酸痛。这不仅仅是“年纪大了”,更是身体在提醒:你的“体能”正在悄悄流失。体能不仅是身体活力的体现,更是健康寿命的“隐形标尺”。最近一项研究指出,40岁后体能可能出现“断崖式”滑坡,但做好两件事,就能有效延缓衰退,甚至状态反超同龄人。研究揭示:体能下滑从40岁左右开始别再认为体力下降是老年才需面对的问题。2025年12月,国际期刊《恶病质、肌少症和肌肉杂志》上发表的一项研究,揭示了体能变化的关键规律:·普通人的体能巅峰期在26~36岁,之后逐渐下降。·从40岁左右开始,体能会出现“断崖式”滑坡。该研究追踪随访427名参与者长达47年,多次评估其有氧能力、肌肉耐力与爆发力等。研究人员指出,肌肉衰退的生物学过程其实从35岁左右就已开始,而不仅仅是70岁以后的“肌少症”问题。但好消息是:运动习惯能显著延缓衰退,且任何年龄开始都不晚。年轻时养成运动习惯,可使体能水平提升11%;即使从中年才开始,也能明显延缓体能下降,效果持续至老年。体能差,不只是“容易累”体能下滑,影响的远不止是日常疲劳感。它更像是健康的“晴雨表”,与寿命密切相关。2021年《英国医学杂志》上一项针对6000多名参与者、为期10年的跟踪研究发现:·65岁后运动能力越差,死亡风险越高。·在去世前10年,坐站能力就开始下降;前7年,自觉体力变差;前4年,日常活动明显困难。具体来看:·步行速度慢、坐站能力差、握力弱,分别使死亡风险增加22%、14%、15%。·日常活动(如穿衣、如厕、购物)困难,死亡风险增加30%。体能下滑还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加速肌肉流失,推动整体衰老;·增加骨质疏松等疾病风险;·提高跌倒和住院概率;·减少社交活动,加剧孤独感。做好两件事,体力与状态全面提升一、运动“组合出击”,四种类型缺一不可运动是延缓体能衰退最有效的方式。不论从何时开始,行动就是最好的“补救”。1.有氧运动强心肺每周至少3~4次,每次30~60分钟的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慢跑、太极拳等。强度以“呼吸稍快但仍能交谈”为宜。日常也可通过连续10分钟以上的家务(如扫地、拖地)来积累活动量。2.抗阻训练增肌肉每周进行2~3次力量训练,可从自重训练(如坐姿抬腿、靠墙静蹲)开始,逐步加入弹力带、哑铃等器械。每次2~4组,每组8~12次,组间休息1~3分钟,注意保持自然呼吸,避免憋气。3.平衡练习防跌倒尤其建议在有氧运动前进行平衡训练。每周练习1~7次,每次1~2组,包括单腿站立、太极拳、八段锦等动作。初期可借助椅子或墙面保持稳定。4.柔韧训练护关节每周进行2次拉伸,涵盖全身主要关节。动态拉伸(如转肩、扭腰)提升关节灵活性;静态拉伸(如坐位体前屈)每次保持30~60秒,重复3~4次,有助于放松肌肉、维持关节健康。二、吃对“营养”,锁住肌肉少流失肌肉的合成与维持离不开合理的营养支持:1.优质蛋白要充足蛋白质是肌肉合成的关键原料。建议适当增加奶、蛋、瘦肉、禽类、鱼虾及豆制品的摄入。2.主食蔬菜需均衡保证足够的主食、蔬菜和水果,实现膳食平衡,控制糖、盐和脂肪的过量摄入。3.关键营养不可缺多摄入富含维生素C、E、类胡萝卜素、硒、锌及Omega-3脂肪酸的食物,如猕猴桃、菠菜、胡萝卜、坚果等,有助于延缓肌肉衰减、增强免疫力。从现在开始,无论年龄,通过“运动+营养”的科学组合,你完全可以延缓体能滑坡,保持充沛活力,拥有比同龄人更年轻的状态。参考资料①2025年《恶病质、肌少症和肌肉杂志》②2021年《英国医学杂志》③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老龄传播分会相关指南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健康疑问请咨询专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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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2026年元旦全国各地危险品车限行禁行政策总汇
2026年元旦假期临近,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交通事故,全国多省份及重点城市已发布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禁行通知。本次汇总涵盖各地区元旦假期专项禁行措施、常规限行要求及特殊路段管控规定,供危险品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参考。需注意,部分省份暂未发布元旦专项限行措施,建议出行前密切关注当地交管部门最新公告。一、重点省份元旦专项限行禁行政策以下省份明确元旦假期期间,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实施高速公路全时段或特定时段禁行,具体要求如下:(一)山东省1.元旦专项禁行:2026年1月1日0时—1月4日6时,山东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全天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2.常规限行:每日0时至6时,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二)江苏省1.元旦专项禁行:2026年1月1日0时至2026年1月4日6时,江苏高速全路网全时段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2.常规限行:每日0时至6时,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3.地方补充管控:南京市除高速禁行外,江心洲大桥、上坝夹江大桥、燕子矶长江隧道等路段全天禁止危化品车通行;G2京沪高速广陵枢纽-靖江互通段元旦期间实施黄牌货车(含危化品车)禁行;宿迁市明确元旦假期高速公路对危化品运输车全路网全时段禁行,同时提醒关注京沪高速新沂河大桥等易拥堵路段。(三)广东省1.元旦专项禁行:2026年1月1日0时至1月3日24时,广东高速全路网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2.常规限行:每日0时至6时,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四)广西壮族自治区1.元旦专项禁行:2026年1月1日0时至1月3日24时,广西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2.特殊豁免:供应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运输燃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车辆、医疗用氧及变性燃料乙醇运输车辆,在元旦假期0时至6时禁止通行,其他限行时段可通行;3.常规限行:2026年全年(含元旦假期外),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广西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五)重庆市1.元旦专项禁行:2026年1月1日0时至1月3日24时,重庆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2.常规限行:每日0时至6时,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六)河南省1.元旦专项禁行:2026年1月1日0时至4日6时,河南高速公路全路段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2.特殊豁免: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车辆,可在每日0时至6时以外的时间段通行;3.常规限行:每日0时至6时,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七)山西省1.元旦专项禁行:2026年1月1日0时至2026年1月3日24时,山西高速全路网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2.常规限行:每日0时至6时,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八)安徽省1.元旦专项禁行:元旦假期期间,安徽境内所有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2.常规限行:每日0时至6时,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二、重点城市特殊路段管控(一)上海市1.G40沪陕高速上海段全天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入(医学危废车辆及进入长兴岛服务区和港沿服务区运油的油罐车除外);2.G1503高速公路(蕰川路—郊环隧道)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3.同济高架路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品车辆通行。(二)浙江省元旦假期期间,除执行每日0时至6时常规限行外,以下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品运输车通行:1.S45义东高速公路东阳段(湖田枢纽—王店枢纽);2.S29临金(建)高速浙皖界(千秋关)至於潜枢纽段、G4012溧宁高速新安江枢纽至浙皖省界路段;3.G1523甬莞高速灵昆至黄华段;4.G1513温丽高速公路海口至青田东路段;5.G4012溧宁高速公路云景枢纽至温州界路段;6.S40龙湾联络线高速公路;7.G6021杭长(杭新景)高速渊底枢纽至上方互通路段。(三)湖北省1.常规限行:每日0时至6时,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2.全年禁行路段:沪渝高速(G50)宜都站至白羊塘省界站(K1181+136M—K1501)、恩来高速(G6911)罗针田互通至鄂西南站(K401+000M—K483+100M)、恩黔高速(S89)恩来恩黔互通至朝阳寺(K0—K48)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四)盐城市(江苏省)因举办2026年元旦迎新年长跑活动,2026年1月1日7时至12时,中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禁止驶入东环路-建军路-青墩连接线-新洋港河合围圈内。三、吉林省全年性危险品车禁行路段(元旦期间仍执行)1.G1211吉黑高速公路红旗、丰满收费站区间路段(兰旗大桥路段):自2018年6月1日起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可绕行G12珲乌高速或经上述收费站驶离高速;2.G1112集双高速五女峰隧道:禁止危险品车辆通行,去往集安方向的危险品车辆需提前在清河收费站驶离,去往双辽(通化)方向的需提前在五女峰收费站驶离;3.G1221延长高速仙峰岭1号、2号隧道:禁止危险品车辆通行,去往延吉方向的需提前在松江收费站驶离后从和龙收费站驶入,去往长春方向的需提前在和龙收费站驶离后从松江收费站驶入;4.常规限行:每日0时至6时,高速公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四、通用提醒及注意事项1.限行范围界定:本汇总中“危险品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均指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2.信息时效性:部分省份暂未发布元旦专项限行措施,建议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在出行前1-2天通过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官网、官方公众号或“交管12123”APP查询最新政策;3.违规处罚:违反限行禁行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应急处置:如遇突发情况,需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在故障车后规范摆放警示标志,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5.错峰规划:元旦假期高速车流“前高后低”特征明显,高峰预计出现在2025年12月31日下午至2026年1月1日上午,需合理规划出行时间,避开拥堵路段及时段。备注:本汇总信息来源于各省市交管部门及官方媒体发布的通告,发布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0日,具体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注:内容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