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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广州市印发《增城区石滩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增城区石滩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2024年度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核心,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及2024年度省、市、区有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整治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三、整治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以及油气管道等重点领域和环节。 (二)烟花爆竹领域。四、重点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经济办(应急组)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以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等为重点,继续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执法监察,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2.石滩派出所、三江派出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控,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流向登记和守卫看护制度,严格落实查验及备案安全管理制度,如实记录销售台账并保存相关资料;依法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等。 3.综合执法办依法加强对燃气企业及油气长输管道尤其是高压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强化日常巡查,防患泄漏事故。 4.经济办牵头负责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牵头开展危险物品物流寄递整治,经济办(应急组)和综治办(禁毒组)配合开展。 5.消防队依法对涉及危险物品重点消防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依据职责严厉查处各类消防隐患。 6.环保中心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进行监督管理,防止废弃危险化学品造成不良影响和事故。 7.石滩交管所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人员资格认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8.石滩市场所、三江市场所依法加强特种设备和防爆、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管理,督促企业按有关标准检验检测并有效运行。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9.综合服务中心(卫健组)依法加强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督促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采购、存放、使用、标识等安全管理制度,并全面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10.经济办、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组)、综合服务中心(劳动组)等要依职责分工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引进化工项目,负责加强学校、科研单位、技校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督促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 11.各村(居)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打非”行动,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强化对城中村、出租屋(场所)、废旧闲置厂房(窝棚),以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发现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至相关责任部门。(二)烟花爆竹领域 1.零售经营环节。经济办(应急组)牵头负责加强零售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单位《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要求。石滩市场所和三江市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强化烟花爆竹质量抽查,严防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2.运输环节。石滩派出所、三江派出所、交警五中队、石滩交管所依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审核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严格查处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超速超载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济办按镇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分工,督促寄递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通过寄递物流寄送烟花爆竹。 3.燃放环节。石滩派出所、三江派出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4.烟花爆竹“打非”。石滩派出所、三江派出所、石滩交管所、经济办(应急组)、综合执法办、石滩市场所、三江市场所等部门依职责分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城乡结合部、废旧闲置厂房、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物业小区(出租屋)等场所实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和乱摆乱卖等行为。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阶段(至5月底)。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总体安排,明确工作任务、检查重点和分工安排,及时动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各项任务措施。要广泛宣传发动,督促有关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10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区、镇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不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定期分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各企业等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整治完成的隐患要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底线思维,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析管控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强化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检查;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镇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 (三)注重整治实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作为根本目标,把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范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攻坚内容,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曝光,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稳定有序,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75周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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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合肥部分隧道禁止危化品车通行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运行安全性,分离过境交通流,近日,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市区部分路段部分车型实施禁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结合市区道路网条件,决定自6月15日零时起,对合肥市区部分路段部分车型实施禁限行管理。通告明确,园博园片区禁止黄牌货车在宿松路以东、祁门路以南、上海路以西、锦绣大道以北合围区域内通行,包河大道高速道口禁止黄牌货车通行。黄牌货车可通过上海路、锦绣大道、宿松路、祁门路及以外非禁行道路绕行,高速通行的黄牌货车可通过南淝河路高速道口、金寨路高速道口等非管控道口通行。合肥经开区繁华大道跨合九铁路桥及大学城片区禁止黄牌货车在集贤路以东、绕城高速以南、金寨路以西、方兴大道以北合围区域内通行。黄牌货车可通过集贤路、方兴大道、金寨路及以外非禁行道路绕行。庐阳经开区禁止黄牌货车在蒙城北路以东、北城大道以南、阜阳北路以西、北二环路以北合围区域内通行。黄牌货车可通过蒙城北路、北城大道、阜阳北路、北二环路及以外非禁行道路绕行。此外,大蜀山区域环山路(全段)每日19时至次日早晨7时,禁止摩托车驶入大蜀山。怀宁路下穿天鹅湖隧道、庐州大道(锦绣大道-大连路)隧道、大连路(青海路-庐州大道)隧道、花园大道(青海路-包河大道)隧道、龙川路(望湖西路-潜口路)隧道、文忠路(魏武路-东方大道)隧道、方兴大道(南淝河路-包河大道)隧道禁止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通行。黄牌货车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上述禁行区域内通行的,应当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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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运输部强调!危运企业全面落实电子运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2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制度,切实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加快提升行业数字化服务和监管能力,推动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更好地支撑交通强国建设,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运单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是传递危险货物危险性等各项重要信息的载体,是《办法》要求强制使用的运输单证。全面落实运单制度,对监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运输企业)履行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具有重要作用。2015年以来,我部在全国13个省份组织开展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以下简称电子运单)试点工作经验表明,实施电子运单管理,对于推动解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存在的“监而不控”、“以包代管”、非法托运和运输等问题,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高行业监管科学性和精准性,带动行业降本增效具有显著效果。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实施运单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结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工作统筹、注重系统衔接、强化管理应用,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工作,确保运单制度落实到位、发挥实效。 二、认真做好运单制度培训及行业数据清理工作 (一)深入推进运单制度宣贯。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的运单制度、使用要求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2018,以下简称JT/T617)明确的运单格式,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行政管理人员、交通综合执法人员、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调度人员等正确理解、全面掌握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要求。 (二)集中开展基础数据清理。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运输企业对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基础信息表》(见附件1),全面梳理危险货物运输基础信息,并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数据清理和完善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有效,为电子运单应用夯实基础。 三、建设完善电子运单管理系统 (三)加快建设省级运单监管子系统。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33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之前完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省级工程(以下简称省级危货系统)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运单监管子系统(以下简称运单监管子系统)是省级危货系统的核心功能模块,也是实现全链条监管的基础。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2020年9月底之前实现运单监管子系统上线运行。 对于已完成运单监管子系统建设并实现应用的省份,要进一步查漏补缺、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系统作用,加快实现电子运单“多方联动、协同应用、精准监管”。 对于正在建设运单监管子系统的省份,要做好基础数据校对工作,加快系统开发建设,确保运单监管子系统符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省级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763号,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制作及使用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运单制作指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信息交互技术规范(暂行)》(附件3,以下简称《交互规范》)等要求,并实现与运政系统、联网联控系统数据共享与协同联动。 对于尚未开展运单监管子系统建设的省份,可以按照《建设指南》、《运单制作指南》、《交互规范》尽快完成自建,也可以使用统一的电子运单监管通用软件,尽快实现运单电子化。同时,要优化系统部署环境,做好与相关系统的接口对接工作,为实现电子运单全国联网奠定基础。 (四)推进全面应用企业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运输企业做好企业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建设部署和联网调试工作。鼓励运输企业按照JT/T617、《运单制作指南》、《交互规范》的要求,开发应用企业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实现基础信息核验、运输任务调度、运单填写派发、运单状态管理等功能,完成与运单监管子系统互联对接。 (五)加快实现运单监管子系统与部级交互系统联网。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互规范》的要求,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与部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信息交互系统(以下简称部级交互系统)对接联调工作,实现电子运单数据跨省联网共享。技术支持单位要协助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解决联网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做好部省电子运单互联互通验收以及运单联网数据质量跟踪检查等工作。 四、加强基于运单数据的行业管理应用 (六)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依法依规对于未按照规定制作运单的承运人以及未按规定随车携带运单的驾驶人实施处罚。使用纸质运单的,运单数据项需与《运单制作指南》一致,版式可有所差别,承运企业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力争在2021年1月1日以前全面实现辖区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特殊时段除外)。 (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充分借鉴相关省份电子运单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定期评估企业电子运单使用情况,细化企业运单使用评估标准,并纳入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管理,探索建立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与安全检查等工作相关联的工作机制。 (八)强化全链条的协同监管。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实现运单监管子系统、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联控系统的数据融合和业务联动,通过交叉比对,打造数据闭环,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要积极协调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系统数据对接,加强公安卡口监控数据与运单数据的比对,有效打击未按规定使用运单等违规行为。大力推进运单监管子系统与装货人查验系统的数据对接,便于装货人在装货环节进行运单查验,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监管。 (九)加强数据应用分析。部公路院要定期编制并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监测分析报告,为管理部门科学研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运行状况,及时引导调控市场供需提供决策支持。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基于电子运单数据,加强对本地区运输行业监测分析工作,推动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运单系统建设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为工作开展提供良好条件和人员保障。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强化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十一)加强宣传推广。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进一步加大电子运单制度的宣传推广,要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开展对危险化学品托运人、装货人的宣贯引导,强化装货环节运单查验,提升运单制度执行效果。 附件: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基础信息表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制作及使用指南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信息交互技术规范(暂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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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安全专家任总,面向危司机开展安全内控培训
近日,杭州为为科技公司组织了一场针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内控”培训,旨在提升全体员工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认识与内控实操能力。此次培训邀请了精通危险品运输所有相关法律的专家任总担任讲师,为参训人员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深入浅出的安全知识盛宴。培训伊始,任总就强调了安全内控系统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他指出,安全内控系统不仅是企业合法运营的基石,更是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所在。这套系统不仅有助于企业自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能确保七大关键岗位的责任得到有效执行。通过系统设计与法律制度的紧密结合,企业能够建立起一套符合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危险品运输的每一个环节都安全可控。在培训过程中,任总详细解读了安全内控系统在车档人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动态监控、疲劳驾驶、电子运单等方面的应用与实操要点。他强调,危险品运输企业需要特别关注这些环节中的共性问题,如车辆与人员的档案管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运输过程的实时监控以及驾驶员的疲劳驾驶问题等。通过系统化管理,企业能够实现对这些问题的有效预防与解决。在危险品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至关重要。许多企业在面对复杂的安全管理问题时,往往感到无从下手。这套安全内控系统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设计的,它不仅适用于大型企业,更适用于“想管安全不会管”的中小型企业、“想花小钱管理安全”的企业。为为科技此次培训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加深了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认识与理解,还提升全体员工安全管理服务和专业的内控系统指导能力。再次衷心的感谢任总!危险品运输企业咨询安全内控系统可拨打以下电话谢经理:13456743547郁经理:18657191137姬经理:1750651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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